日教便字〔2015〕32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中小学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和省教育厅要求,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小小百家讲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组织中小学生围绕中华传统文化,结合语文、历史、思想品德等课程内容,阅读中国古典文学、民族文化、历史典故、神话寓言等经典读物,通过课堂学习和晨会、班会、队会、综合实践等活动,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诵读和主题演讲,提高中小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引导他们学习、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和魅力,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并从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选手要求
参评学生要求热爱阅读,有一定的阅读量和理解能力,个性鲜明,口齿清晰,表达流畅。
三、作品要求
1.演讲作品要求主题明确,有学生自己的思考和观点,表达真诚自然。演讲内容要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包括:中国古典文学、历史典故、神话寓言、民俗文化、民族文化、地域文化等。
2.演讲作品可以是在班级、学校、区县组织的相关主题活动中录制的现场演讲,也可以是学生个人录制的演讲视频。为增强观看效果,视频中可适当加入与演讲内容相关的图文介绍、动画、视频资料等。
3.演讲作品应为作者直接拍摄或创作,不允许大量引用网络下载资源。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评选和展示资格。如涉及版权纠纷,其法律责任由申报者承担。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作品的使用权由作者与主办单位共享,主办单位拥有出版作品集、公开展映展示、宣传推介、网络传播等作品使用权。
四、视频录制
1.视频时长:3分钟,不要与演讲无关的内容。
2.录制场地:可以是课堂、礼堂或相关活动现场等,场地要求光线充足、环境整洁。
3.文件格式:成片统一采用MPG4或WMV视频格式。
4.录像设备:摄像机、DV、手机等。
5.视频质量:要求画面和声音清晰、连贯、完整,视频码流不低于800kbps,分辨率不低于720×576像素。
五、评选要求
1.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要组织学生广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图书的阅读、学习、讨论和主题演讲活动,以班级为单位评选优秀演讲作品,录制时长为3分钟的演讲视频,在年级、学校展示,各中小学评选出优秀作品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2.各区县择优推荐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作品各3项,市直学校每校推荐1项作品,录制视频刻录成光盘一式三份,连同作品推荐表于4月24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江丽、田相歌,联系电话:8779336。
3.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评选。
4.全国活动组委会在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网站(http://www.centv.cn)开设“小小百家讲坛”活动专区,各学校中小学生也可通过网络征集的方式参与活动展评。申报者可自行上传个人演讲视频至活动网络专区,由公众投票选出20项入围全国展评活动的作品。
5.“小小百家讲坛”入围全国展评活动的优秀作品,将通过“小小百家讲坛”活动专区和中国教育电视台进行集中展播。全国优秀作品中,小学组和初中组择优参加中央电视台“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我的一本课外书”节目评比,高中组择优参加“小小百家讲坛·全国晋级赛”。
6.今年是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中宣部、教育部也已下发文件要求组织展开教育纪念活动,各区县和市直中小学可在开展“小小百家讲坛”活动中加入纪念抗战胜利主题,丰富活动内容。
日照市教育局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