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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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全市教育工作月报制度的通知

2007/12/12 1.5w 阅读 305 点赞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

为及时了解各区县、市直各学校和机关各科室工作动态,全面掌握全市教育工作形势,更好地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推动工作、服务决策,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1月起,建立全市教育工作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和机关各科室要按照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原则,填写《全市教育工作月报表》,上报上月主要工作情况。内容要突出重点、言简意赅、表达准确,使用纲目式,突出写实性。对一些需详细汇报的重大活动、重大举措、重要成果可另外单独成文、附页上报。

二、上报形式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和机关各科室要将工作月报经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后,于每月1日(遇节假日顺延)通过电子邮件报市教育局办公室,电子信箱:gzqkyb@126.com。市教育局办公室对上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编印《工作月报摘要》,报局领导,并在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日照市教育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全市教育工作月报表》(点击下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