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
为及时了解各区县、市直各学校和机关各科室工作动态,全面掌握全市教育工作形势,更好地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推动工作、服务决策,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1月起,建立全市教育工作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和机关各科室要按照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原则,填写《全市教育工作月报表》,上报上月主要工作情况。内容要突出重点、言简意赅、表达准确,使用纲目式,突出写实性。对一些需详细汇报的重大活动、重大举措、重要成果可另外单独成文、附页上报。
二、上报形式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和机关各科室要将工作月报经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后,于每月1日(遇节假日顺延)通过电子邮件报市教育局办公室,电子信箱:gzqkyb@126.com。市教育局办公室对上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编印《工作月报摘要》,报局领导,并在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日照市教育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全市教育工作月报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