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要求,发挥重点项目的支撑带动作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2020年全市安排重点项目90个,总投资1562.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48.72亿元。现将2020年度重点项目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推进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服务保障机制。市县包保领导要靠前服务、靠上推进,及时调度督导项目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项目建设单位要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强环境保护,强化安全监管,严格质量控制,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完善分类推进机制,续建项目要科学组织施工,尽早建成投用,发挥效益;新开工项目要积极落实建设条件,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尽早开工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强化政策支持。要健全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进一步集聚和创新各类支持政策,优化重大项目建设环境。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高效做好规划选址、用地、环评、能评、立项等审批服务。落实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破解拆迁难题,保障土地供应。深化政银企合作机制,加强与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金融机构的对接,拓宽融资渠道。
三、加强调度督导。要完善“五个一”调度推进机制,运用市新动能重大项目可视化督导服务平台,全面掌握项目进展情况,针对制约项目建设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提出针对性举措。加大督导督查力度,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促开工、促进度。健全重点项目考核机制,注重评价运用,对在项目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要强化跟踪问效,认真落实项目动态调整要求,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年中对项目进行退出和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