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
政策通知公告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污染天气期间临时性限制部分高排放中重型燃油(气)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通告

2022/01/30 7.9k 阅读 382 点赞

日照市人民政府

关于重污染天气期间临时性限制部分高排放

中重型燃油(气)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通告。

一、实施时间

2022年2月2日—3月15日,当预测出现长时间大范围不利气象条件时,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研判情况,适时发布应急预警启动和解除时间。

二、实施区域

日照市行政区域内。

三、限制措施

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燃油(气)货车不得上路行驶,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民生保障、应急抢险、城市运行保障、公共交通、疫情防控、执法执勤等车辆和机械不在限制范围内。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日照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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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