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字〔2018〕6号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2017年,市教育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日教字〔2017〕9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树师德、正师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的通知》(日教字〔2017〕185号)和《日照市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日教字〔2017〕186号)等文件通知,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整治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等不正之风,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有个别学校、教师置上级规定于不顾,顶风而上,违规办班、违规补课,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教育形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寒假即将来临,为有效遏制违规补课、有偿家教行为,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在职教师的教育管理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出台落实文件,第一时间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每所学校、每位师生,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是各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省、市出台的文件精神,重点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和《日照市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日教字〔2017〕186号),制定完善工作方案,深入动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二要结合有关典型案例,对教师做好教育、警示工作,防患于未然。要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觉拒绝有偿补课,提倡为学习有困难学生无偿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和假期志愿服务,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积极传播教育正能量。三要加强师德监督和考核。要把师德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健全师德管理制度,逐级签订治理有偿家教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夯实监管责任。要将在职中小学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寒假专项治理行动小组,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重点查处组织、要求学生有偿补课以及课上不讲课后讲等违规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专项治理行动小组寒假期间对群众反映的有偿补课行为要迅速行动,限期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引以为戒。对市教育局交办的举报事项须在三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中小学校长是学校治理有偿补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管理本校教师的责任与义务,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地处置有偿补课行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建立完善治理教师有偿家教长效机制,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市教育局将通过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区县、学校治理有偿补课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有偿补课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严肃追究违规教师的责任,还要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把该项工作抓到实处,抓出成效。
日照市教育局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