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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日照市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师生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2012/11/06 6.1k 阅读 132 点赞


 

日职赛组字〔2012〕1号

各有关单位,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日照市教育局 日照市财政局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师生职业技能大赛工作的意见》(日教字〔2011〕96号)精神,现将全市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师生职业技能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校级比赛已于10月30日之前结束,全市技能比赛初步定于11月13—16日举办。

二、比赛内容、命题方式

(一)比赛内容。本届大赛设中职学生选拔组、中职学生检测组、中职教师组。选拔组设:现代制造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现代会计、电工电子技术、汽车维修、服装设计、酒店服务、职业英语、物流技术、美发与形象设计、护理、幼师、建筑13 个大类专业36 个小项目。检测组的比赛暂设钳工、数控加工、汽车维修、维修电工、会计电算化、动画制作、幼师、护理8个项目的比赛。中职教师组比赛根据设备情况暂设会计电算化、焊接技术、汽车维修基本技能、电气安装与维修4个项目。

(二)命题方式。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根据教育部颁布的相关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文件,参照国家职业或行业中、高级职业资格标准,参考2012 年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规程,进行命题。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发布具体竞赛规程。

三、参赛人员及资格

(一)中职学生组人员。具有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含三二连读中职段)、市内技工学校中职段在籍学生。年龄不得大于22 周岁(1990 年10 月31 日后出生),2012 级新生不参加本届大赛,各项比赛不能兼报。选拔组选手由各学校推荐;检测组选手,于比赛前3天由市教育局根据学籍管理系统从中职学校二年级相应专业学生中随机抽取。

(二)中职教师组参赛人员。中职学校在编教师或连续聘用三年以上的在聘教师(聘任教师参赛数量不得超过单位上报参赛教师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参赛教师年龄不超过48 周岁(1964年10 月31日后出生)。上一年度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教师不参加本年度比赛。

四、组队报名

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各学校指定1名负责人任领队,负责协调和领导工作;同时上报1名联络员,负责接收比赛规程及赛事要求,提交参赛选手信息、协助办理选手的职业资格证等工作。各项目每队限报1名指导教师。

五、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每个赛项分别评选。根据决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参赛人数或工作组数确定(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少于三个参赛单位的比赛项目将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设奖比例。

(二)辅导教师奖。对获得大赛一等奖选手的辅导教师授予“优秀辅导教师”荣誉称号。

(三)团体奖。

1.大类项目团体奖。按照个人项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计7、5、3、1 分,团队项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计9、7、5、2 分,累计得出参赛学校每一大类项目得分,并表彰第一名学校。

2.团体总成绩。对各学校所有选手参加的小项目得分累计,得出各参赛学校团体总成绩,依据团体总成绩排名,予以公布。

(四)本届大赛,教师项目及检测组成绩暂不纳入总成绩。各学校检测组选手的平均成绩,作为评估检验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通过一定方式予以公布。

(五)资金奖励。按照日照市教育局、日照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日照市中等职业学校师生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日教发〔2012〕10号)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各职业学校要加强比赛安全教育,要求师生规范操作,认真组织学生备赛,参加比赛的学生必须经过安全训练,对于不具备参赛技能要求、参赛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选手,裁判有权停止选手比赛,以确保安全。被停止比赛的小项目计0分。

(二)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大赛期间,各代表队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险。

(三)各专业(工种)具体竞赛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日照市中等职业学校师生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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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