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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2021年初中后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2021/05/28 1.4w 阅读 363 点赞


为做好我市2021年初中后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1〕40号)和《日照市教育局 日照市2021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日教字〔2021〕26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初中后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由在我市编列招生计划的中高职学(院)校(以下简称招生学校)具体实施。

(一)市教育局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全市初中后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计划调整与执行、招生秩序与录取管理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管,处理录取过程中政策性、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

(二)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市教育局信访监察科有关人员组成招生录取工作组。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我市初中后职业教育招生志愿填报、计划管理、投档录取等工作。制定规范操作流程,及时发布招生计划等信息,确保整个招生录取过程及结果公正、公开、透明。维护并充分利用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协调、督促招生学校按时完成录取工作任务。

(三)招生学校应成立由校(院)领导、纪检、招办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方案录取工作程序及要求,全面负责本校招生录取工作。本校招生章程、招生专业计划及录取原则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提前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二、招生类别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类别

职业教育招生设5个类别,分别为: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简称“3+4”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包含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简称“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包括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简称“五年制高职”);学历类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简称“学历类中职”);技工教育。

(二)招生计划

日照市市内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按《日照市教育局 日照市2021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日教字〔2021〕26号)文件执行。

市外职业院校在我市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平台公布为准。其中,“3+4”本科、五年制高师和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下达,学历类中职招生计划由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市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招生学校如对其专业招生计划有规定,须在选报志愿前以公函形式向市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向社会公布,否则,将视为该校招生计划不分专业,一个学校为一个投档单位,投档后由招生学校依据专业志愿及考试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招生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如需调整学校或专业招生计划,必须以公函(传真0633-8778066或企业微信)形式向市教育考试院提出,报经市录取领导小组同意后,在下一次志愿填报之前向社会公布。其中,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计划调整还需在“山东省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编制报送管理系统”提交并通过审核。

三、志愿设置、填报时间及要求

(一)志愿设置

“3+4”本科设3个平行志愿。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学历类中职和技工教育学校设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均可填报5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可填报1-5个专业志愿。所有志愿不设是否服从调剂。

(二)填报时间

1. 6月29日-30日,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可填报“3+4”本科志愿。

2. 7月14日-15日,未被“3+4”本科和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可填报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首次志愿。

3. 7月24日-25日,未被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可填报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应、往届考生均可填报学历类中职、技工教育学校志愿。

在志愿填报时间内,平台每天在8:30-18:00开放。

(三)志愿填报要求

1.考生凭考生号、密码和手机短信码登陆平台填报志愿。考生初次登陆平台,须修改初始密码、填写接收短信码的手机号码,考生可申请重置密码和短信码。

2.考生填报“3+4”本科师范类专业和五年制高师专业的,必须填报在平行志愿的第1个学校志愿位置。

3.报考艺术类“3+4”本科志愿的考生须首先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且面试合格。

4.考生一经预录,不得退档、不得改录,考生应根据学习成绩结合兴趣爱好,详细了解招生学校及专业,认真谨慎选报志愿。

5.每次志愿填报,考生应参照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或平台公布的缺额计划,在规定时间内选报志愿。

6.每次志愿填报,应尽早选报志愿,避免因时间截止、网络不畅、忘记密码等原因耽误选报。

7.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补报志愿申请,也不允许考生修改、放弃已填报的志愿。

8.考生在选报志愿前应仔细阅读相关说明,及时核对更新手机号码和通信地址等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9.考生每次选报志愿,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登陆平台选报或修改并成功提交保存的信息为准,志愿信息当次有效。考生凭密码登陆平台填报的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无需进行书面签字确认。

10.考生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选报,不得由他人代替。初中学校和教师不得干预考生选报志愿,不得代替考生选报志愿,也不得接受考生委托选报志愿。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委托他人代为选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11.各区县招考机构、有关中学要做好考生选报志愿的宣传和指导工作,帮助考生了解招生政策;向不具备条件的考生提供上网场所、设备及其他必要的帮助。

四、投档批次及时间安排

投档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

(一)提前批次。“3+4”本科录取。在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之前进行,投档时间为7月4日。招生学校办理有关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5日17:30。

报考“3+4”本科师范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日照师范学校组织的面试。参加面试名单于7月2日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合格名单于7月3日在日照师范学校网站公布,面试合格名单纸质版加盖公章联同XLS电子版一并报送市教育考试院。

(二)高师高职批次。

1.首次志愿:投档时间为7月17日。

2.征集志愿:投档时间为7月27日。

报考市内五年制高师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名单于每次志愿填报结束次日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合格名单于每次投档前一日在相应学校网站公布,面试合格名单纸质版加盖公章联同XLS电子版一并报送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学校未按时组织面试未报送面试合格名单的,视为全部面试合格。

(三)中职技工批次。

投档时间为7月27日。

五、注册录取

以上各批次均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招生学校的注册录取。

注册录取由各招生职业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开学后三周内按规定办理完毕录取手续。录取前,由招生学校将考生的初、高中毕(结)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照片通过平台上传,并由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完毕。市教育考试院对该类学生单独打印录取新生名册。

六、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招生学校须按照本方案有关要求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依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等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招生学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二)所有批次所有类别全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投档。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三)未经学校主管部门和日照市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任何招生学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四)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有专业面试要求的必须面试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招生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五)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我市规定时间和步骤完成下载阅档、审核预录等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学校,市教育考试院即将所有已投档考生信息设置为预录取状态。由此造成的遗留问题,由相关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六)招生学校在每一批次录取结束时,必须及时标注考生状态及预录取专业信息并按时上传平台,以便及时公布缺额计划,进行下一轮志愿填报或上传省级平台进行预录取考生数据检测。

(七)招生学校要按省招考院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计划使用、调整的管理和监督,并负责处理因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违反招生政策承诺录取、提前录取。

七、划定分数线

“3+4”本科、五年制高师和五年制高职分别在提前批次、高师高职批次首次投档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报省招考院备案。

(一)“3+4”本科。最低投档录取控制分数线,须达到全市中考考生综合成绩位次排名的前55%,且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其中,艺术类最低投档录取控制分数线可放宽至全市中考考生综合成绩位次排名的前75%。

其中,“3+4”本科师范类投档前,按照招生计划1:1.2比例划定面试资格线,确定面试名单。

(二)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师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要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分值的60%,如生源不足可在10%内适当下浮。投档前,按照招生计划1:1.2比例划定面试资格线,确定面试名单。

(三)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职投档控制分数线,依据五年制高职招生总计划数和填报志愿生源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招生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提出控制分数线申请,经审核批准公布后执行。

(四)学历类中职。原则上不划定投档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学校可根据需要提出控制分数线申请,经审核批准公布后执行。

(五)技工教育。不划定投档录取控制分数线。

八、投档办法

(一)所有批次、所有类别全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即:在线上考生中,先按分数(位次)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专业)志愿顺序投档。

所有批次投档开始前,为每一个考生设置投档位次,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比较确定位次。

(二)提前批次。本批次只投档“3+4”本科招生类别。投档前,首先将“3+4”本科师范类面试资格线上面试不合格考生的“3+4”本科师范类专业志愿置为无效,然后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3+4”本科投档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进行投档录取。

(三)高师高职批次。首次志愿投档按照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的类别先后顺序,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录取。其中:五年制高师投档前,将五年制高师面试不合格考生的五年制高师志愿置为无效。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投档时分别执行各自投档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中职技工批次。学历类中职、技工学校的类别先后顺序,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录取。

(五)已投档考生不再参与下一个类别投档,已(预)录取考生不允许参加下一次志愿填报和下一批次投档录取。

(六)平行志愿投档,以招生学校经批准公布的在我市招生总计划数为依据,对个别招生专业有计划数量限制单设投档单位的,投档时单设投档单位进行投档,该学校其他非单列专业作为一个投档单位(计划数为该校总计划数减单列专业计划数)。

九、录取工作程序

(一)准备工作

1.平台公布各类别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

2.在日照市教育局网站和平台公布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将具体的录取工作安排、平台登陆账号密码、通讯联络方式等信息分配到招生学校。

3.在市教育局网站和平台按工作进程公布相关招生学校缺额计划。

4.召开市内招生学校网上录取培训会议,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二)工作流程

1.登陆,复核、调整计划

招生学校根据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平台,复核本校计划信息。如需调整计划,须向市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2.确认预录考生

招生学校应在每批次投档后及时下载、审阅投档考生信息,确认预录取考生并标注预录专业。自2018年起,我市初中后职业教育招生一经预录,不允许考生退档。

3.提交预录取结果

招生学校确定录取专业后,要在规定时间通过平台上传数据,并重新核实本校招生计划缺额。

4.录取名单网上检测

投档录取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将我市预录取名单上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平台进行数据检测。

5.发放录取名单

招生院校新生录取名册采用邮递方式发放。“3+4”本科、五年制高师和五年制高职录取名册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寄送,学历类中职和技工教育录取名册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寄送。

各招生院校需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接收快递邮件,并做好录取名册存档管理工作。

6.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学校,根据经省招考院或市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有关材料一并寄送给被录取考生。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录取工作是整个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关系到每个考生的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关注。各有关招生学校要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认真按招生程序操作,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做好招生宣传与生源发动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学校及生源学校要多渠道做好生源发动工作,让考生、家长、社会充分了解初中后职业教育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办法,引导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及学校。

(三)严禁招生学校违反招生政策代替考生选报志愿或提前承诺录取考生。招生学校要严格按招生政策宣传发动生源、严格按照投档名单录取考生,因代替考生选报志愿或未按投档名单及程序录取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时间安排和工作程序。在招生录取各环节工作中,要有专人负责计算机操作和沟通联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过程衔接畅通。

(五)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和招生学校要选派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招生录取工作。参加录取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招生纪律,抵制“有偿招生”等不正之风。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招生谋取不正当利益,对违反招生规定的违纪舞弊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日照市2021年初中后职业教育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工作小组

2.日照市2021年初中后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

日照市教育考试院

2021年5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科室函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