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字〔2020〕16号
各区县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发展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资监管机构、医疗保障局、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税务局、人民银行各县支行,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日照银保监分局: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扶持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20〕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日照市教育局 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日照市民政局 日照市财政局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照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日照市医疗保障局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日照市城市管理局 日照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保监会日照监管分局
2020年5月26日
山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扶持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