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字[2010]19号
各区县及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局,市属各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我市职业学校重视和强化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步伐,全面检验学校的教学水平和质量,展示中等职业学校师生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风采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形成“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技能大赛”的局面。经研究,定于2010年3月举办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
本次大赛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组成大赛组委会并联合组织。市教育局负责业务组织与协调;市财政局负责对实训基地建设和大赛经费予以重点支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特别优秀的获奖选手授予“日照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按照有关规定直接晋升相应的职业资格;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引导有关企业现场观摩、与获奖选手签订双向协议,鼓励企业进行大赛的冠名和赞助。
各职业学校要以技能大赛为契机,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深化教学改革,特别要注重加强学生专业技能训练。技能训练和比赛过程中要加强纪律和安全教育,要求师生规范操作,确保安全。
现将技能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专业类别
本次比赛设普通机械加工、数控加工、计算机应用技术、财经专业技能、电工电子技术、汽车维修、服装设计与表演、护理8个大类专业,具体为21个小项目。
(一)普通机械加工技能比赛
1.比赛项目:车工;钳工;电焊工(平板焊、圆管焊)。
2.组队要求:车工、钳工项目每代表队均限报2人,平板焊与圆管焊各限报2人。
(二)数控加工技术技能比赛
1.比赛项目:数控车;数控铣。
2.组队要求:每个比赛项目每代表队均限报2人。
(三)计算机应用技术技能比赛
1.比赛项目:动画片制作;网站建设;网络搭建。
2.组队要求:动画片制作、网站建设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人;网络搭建项目每2人一组,每代表队限报一组。
(四)财经类技能比赛:
1.比赛项目:会计电算化;收银。
2.组队要求:每项目每代表队均限报2人。
(五)电工电子技能比赛
1.比赛项目: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单片机设计安装与调试;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
2.组队要求:各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人,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项目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比赛,每代表队限报1组。
(六)汽车维修技能比赛
1.比赛项目:钣金;喷涂;汽车维修;汽车二级维护。
2.组队要求:每项目各代表队限报2人;汽车二级维护项目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比赛,每学校限报一个队。
(七)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技能比赛
1.比赛项目:服装现场电脑样板制作与缝制,中职学生模特表演。
2.组队要求:每个项目每代表队均限报8人。
(八)护理专业技能比赛
1.比赛项目:共设穿脱隔离衣、铺备用床(被单式)、密闭式周围静脉输液法、氧气吸入法(筒装)、无菌技术(铺无菌盘、戴无菌手套)五项,每位选手任选其中四项。
2.组队要求:每学校限报8人。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具有本市正式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在校生(含三二连读中职段)、市高级技校中职段学生。年龄不得大于20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各项竞赛不能兼报。
三、报名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各学校指定1名负责人任领队,全权负责参赛事务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各项目每队限报1名指导教师。
(二)各单位2010年3月5日前上报技能大赛报名表(同时发往电子信箱sdrzjy@163.com)。每位参赛选手需要上交4张2寸相片(相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比赛项目)。联系电话:8779331
四、竞赛标准
依据本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和本工种国家职业资格中、高级标准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次竞赛的竞赛试题,参照本工种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评分标准制定本次竞赛的评分标准。
各专业(工种)竞赛技术规程、竞赛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大赛组委会委托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职教教研室)另行发布。
五、奖励办法
每个比赛项目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以学生的总成绩确定团体奖,并设立优秀组织奖、优秀辅导教师奖。成绩突出的选手,晋升相应等级职业资格,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颁发荣誉证书,并将推荐参加全省技能大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相关规定对获奖选手中的优异者授予“日照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六、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市教育局、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照市财政局、日照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共同成立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职教教研室),负责具体落实。
附件1.日照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附件2.日照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
日照市教育局
日照市财政局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