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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年度教育创新人物(校长系列)评选工作的通知

2008/07/14 2.0k 阅读 397 点赞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港务局教育处,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鲁教师函(2008)9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市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改革,激励全市中小学校长和教师树立教育创新理念,提高教育创新能力,市教育局决定从2008年开始开展三年一轮的年度教育创新人物评选活动,按照创新校长、创新班主任、创新教师三个系列评选,本年度组织开展校长系列的评选活动。为切实做好评选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

  凡在校长岗位上连续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普通中小学在职正职校长均有推荐资格。

  二、推荐办法与步骤

  推荐采取自我推荐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日照市年度教育创新人物评选条件(见附件一)的人员,可填写日照市年度教育创新人物申报表(见附件二),由申报人所在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汇总各方面材料的基础上,确定本校正式推荐人选,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报。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港务局教育处,市直各学校按照创新型校长的评选条件对本区县、本单位、本学校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区县分学段确定3名推荐人选(高中、初中、小学各1名),港务局教育处初中、小学各1名、市直学校各推荐1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后,于2008年7月20日之前报日照市教育局师范科(师训处)(电话:8779321;联系人:许家勤)。

  三、推荐材料

  (一)年度教育创新人物申报表一式10份(电子版可从日照市教育局师范科网站http://www.rzjy.gov.cn/下载)。

  (二)教育创新成果材料。被推荐者应提交教育创新成果材料,对自己开展教育创新的主要绩效进行总结提炼成5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同时附相关的科研成果(专著、论文)原件或绩效证明材料。

  (三)音像资料。被推荐者应提供10分钟以内的陈述资料(光盘或录像带),主要阐释申报理由和开展教育创新实践的简要说明。

  (四)各区县、各学校在向专家评审委员会上报材料的同时将申报表和500字文字材料电子稿发送到xu8779321@sina.com。

  四、评选工作

  创新人物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区县、各单位、各学校所报材料进行评选。在市评选的基础上,向山东省教育厅推荐3名人选(高中、初中、小学各1名),3名候选人事迹材料及选票将刊登在有关新闻媒体及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站上,进行社会投票,参与山东省年度教育创新人物的评选。

  五、其他事项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港务局教育处,市直各学校要认真做好评选推荐活动的各项工作,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执行标准,认真履行程序,同时要注意推荐人选的代表性和示范性,评选出真正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创新实绩的教育创新人物。

附件:1、年度教育创新人物评选条件(校长系列) 

2、年度教育创新人物申报表(校长系列)

                二OO八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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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