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字〔2014〕122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教研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教研员在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教学指导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名优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加快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聘部分兼职教研员。各单位要按照《日照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选聘与管理办法》(见附件),认真组织推荐工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并于12月18日前将《日照市兼职教研员推荐表》纸质稿一式三份报市教科研中心,将《日照市兼职教研员推荐汇总表》电子稿发市教科研中心邮箱:rzjysh@163.com。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兼职教研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支持他们发挥专业引领和示范作用。
2014年12月4日
附:
日照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选聘与管理办法
一、选聘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愿意为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服务。
(二)教学基本功扎实,精通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教学水平高,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三)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教学指导能力,能独立承担一定的教研任务。
(四)兼职教研员从一线骨干教师(包括区县教研员)中选拔。小学教师应具备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中学教师应具备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选聘办法
经教师自荐、学校推荐、区县教育部门核准,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考察。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颁发日照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聘任证书。
三、兼职教研员岗位
(一)小学:语文、数学、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生活)、科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共12个学科。
(二)初中: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共16个学科。
(三)高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音乐、体育、美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共17个学科。
四、兼职教研员职责
(一)积极参加市教科研中心组织的教学视导、网络教研、课程资源建设、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在活动中承担相应的任务,并积极建言献策。
(二)在教育教学、教研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课题研究,不断推出新的具有推广价值的教学研究成果。
(三)注重青年教师培养,每位兼职教研员都应遴选一定数量的青年教师作为个人培养对象。
(四)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教科研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兼职教研员的管理
(一)兼职教研员以所在单位管理为主,教科研中心管理为辅。区县和学校对兼职教研员的工作应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
(二)兼职教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三年,到期自动离职,重新选聘。
(三)建立兼职教研员业务档案,对兼职教研员每年进行一次任职考核,考核合格以上的,由所在学校按每周2学时计入个人工作总量。不合格者立即解聘,对业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兼职教研员的待遇
(一)所在单位身份不变,享有与所在单位教师(或教研员)同等的权利、义务及待遇。
(二)兼职教研员纳入日照市教育局专业人才管理库,市教育局定期组织兼职教研员参加业务进修、考察、培训和各项教研活动。
(三)在教育科研评优树先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附:
1.《日照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日照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推荐表》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