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字〔2011〕5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12号)、《关于2011年中小学假期时间安排等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0〕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1年中小学寒假时间安排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4周,按农历计,为今年腊月21日至2011年正月19日。普通高中寒假时间3周,为今年腊月24日至2011年正月16日。普通高中寒假只能在正月16日报到或直接开学,不得提前安排学生到校。
二、相关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规范寒假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寒假时间,不得擅自调整和随意增减,严禁违规办学。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严禁寒假时间教师有偿家教行为。做好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利用春节传统节日加强对学生的传统文化教育。密切联系家长,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科学作息,加强锻炼,注意膳食等,养成健康的生活卫生习惯。引导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把时间还给学生,保证中小学生度过健康、安全、文明、愉快和有意义的假期,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