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字〔2013〕74号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社会发展局、日照国际海洋城教育办公室,市直各有关学校:
2013年初中学业考试即将开始,为保障考生的健康和安全,确保考试工作平安、顺利进行,现将做好初中学业考试期间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初中学业考试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初中学业考试涉及学生人数多,社会影响和关注度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对广大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师生安全、考试安全。
二、做好考生心理疏导,关爱每一位考生
考试期间,学生学习、思想压力增大,诱发学生安全的问题增多,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疏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人生观,增强抗挫折能力,以积极乐观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考试期间,学校要密切关注每个考生的思想动态,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防止不测事件发生。各考点单位要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监考教师、考务人员要态度亲切,热情周到,密切关注考生,及时、妥善地处理考生在考试中出现的身体不适等意外情况。
三、确保考生交通安全
凡组织学生集体参加考试的学校,要认真做好租用车辆工作,选择有资质的交通运输部门或单位,确保选派证件符合驾驶要求、责任心强、工作认真仔细、驾驶经验丰富的司机负责考生接送任务。要加强车辆技术检测,确保车况良好,确保所有考试用车安全设施齐备。对所有考试用车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学生上车前要对车辆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严禁搭载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与物品。严禁超载以及司机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确保考生安全、准时到达。车辆停放期间,要安排专人负责车辆管理,严防不明身份人员携带危险品接近车辆。学校要与车辆服务提供单位签订用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车辆运行安全管理措施。考试期间,学校要安排教师随车护送,带考教师要组织学生有序往返考点和住宿场所。严禁考生搭乘货车、客货混装车、农用车或骑摩托车赴考。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要争取交警部门的支持,维护路面交通秩序,及时处置考生途中突发交通事件,确保考生赴考途中畅通安全。
四、确保考生饮食住宿安全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和当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联系,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对学生所住的宾馆和饭店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凡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的要立即整改。考试期间,集体参加考试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的生活,参与膳食管理,既要为考生提供必要的营养膳食,又保证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对考生开展针对性的考前饮食安全知识培训教育,特别要教育考生合理膳食,不吃不洁食品、过期食品,不在无证摊店、路边摊点用餐,不购买“三无”食品和饮料,引导科学健康饮食,增强考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防病从口入。负责考生食宿的考点学校要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加强对食品原材料的采购管理,严禁采购变质、发霉、生虫原料,杜绝使用“三无食品”和超保质期食品。要配齐防蝇、防尘、防鼠等卫生设施;要对食堂所使用的容器、盛具、餐饮具严格消毒,确保考试期间食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及其他突发饮食卫生事件的发生。集体安排考生住宿的学校,要选择防火、防盗、卫生等设施合格、安保工作到位、周边治安环境好的旅店宾馆。住宿期间,要安排专人带班陪住,加强夜间值班、巡逻,对住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及定时查铺制度。坚决防止考生参与非法、不安全和不健康的活动,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五、有效预防灾害性天气
初中学业考试恰逢汛期,各区县、学校要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做好防洪、防涝、防雷、防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和处理,认真做好洪灾及其引发的各种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环境变化,随时保持与当地防汛指挥部门的联系,在第一时间掌握汛情,一旦出现灾害性天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疏散转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六、认真做好考点安全工作
各考点学校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遵守和执行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考试实行规范化管理。考前要对考点的考场、休息室、寝室、食堂的安全、消防、照明、通风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考试期间,各考点统一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考生单独外出,杜绝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要争取公安部门支持,强化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强化考点周围的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强化临街路段的交通管制,维护好考点门前的交通秩序。
七、加强试卷安全工作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完善保密制度,加强考试各环节的监管。要建立合格、规范的保密室,配齐必要的防火、防水、防盗、防鼠等设施,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要严格选拔和培训保密保卫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试卷保管、运送、交接安全。
八、开展师生安全教育
考试前,学校要组织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活动,重点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等教育,增强考生的自我防范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各学校要制定考试安全预案,将预案要求传达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教师、每一位考生。要把安全教育渗透到考前、考中、考后的各个环节,强化考生安全意识,规范考生行为,切实把安全教育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九、实行安全事件报告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严格实行安全事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区县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各考区负责人和各学校校长是考试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考试安全的具体责任人,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疏忽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日照市教育局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