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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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冬季接送学生车辆整治行动的通知

2015/11/16 1.1w 阅读 480 点赞
 

日教字〔2015〕119号

各区县教育局、公安(分)局,市交警支队:

冬季来临,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增多,乘坐车辆上下学的学生人数有所增加,交通事故易发多发。为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市教育局、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至明年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接送学生车辆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摸底排查

各区县教育局要组织所属学校、幼儿园认真开展学生乘车情况摸底排查,要逐班逐生进行了解,对所有接送本校学生上下学的7座(含驾驶员座位)及以上的载客汽车和驾驶员情况全部进行摸底登记,摸清底数,确保接送学生车辆无一遗漏。排查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更新台账,并上报区县教育局,区县教育局汇总后抄送同级交警部门。对排查出的不合格车辆,各学校要及时报送当地交警部门。

二、加强冬季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

对车辆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培训。要结合冬季低温和天气恶劣特点,教育驾驶人做好车辆日常维护,遵章驾驶,严禁超员、超速,在复杂路面适当应对、减速慢行,严禁酒后驾驶。要将《刑法修正案》中有关校车驾驶违法行为的条款和本次整治行动相关事项向驾驶人进行通报。对实行公司化管理的车辆,教育部门要提醒公司进行培训;未实行公司化管理的车辆,由车辆服务的学校进行培训,当地交警部门予以协助。

对学生和家长进行宣传教育。要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提醒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履行好学生上下学安全监护职责,不得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要利用板报、广播、法制(安全)课、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对学生全面开展乘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乘车纪律和交通规则,有序上下车,不在候车点四处玩耍;遵守车内秩序,听从随车照管人员管理,不大声喧哗、打闹影响司机驾驶。

三、开展非法车辆和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交警部门要针对车辆开行时间、路线特点,有针对性部署警力,加强上下学高峰交通指挥疏导。加强路面执勤执法,严查车辆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审批手续不齐、安全设施不全的,一律停运整改。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依法予以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对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车辆,责令恢复原状。

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鼓励社会人员向交警或教育部门提供视频、照片等资料,举报接送学生车辆的违规违法行为。交警、教育部门或学校也可在接到举报后,到现场视频取证,并根据规定及时依法处理。

四、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各级教育、交警部门和学校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市教育局、公安局将对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对领导重视、工作主动、成效明显的单位通报表扬,并视情总结推广;对工作措施不落实、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失职发生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的,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日照市教育局日照市公安局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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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