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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全市教育信息工作教育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2008/03/20 1.6w 阅读 454 点赞

日教字[2008]25号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2007年,我市教育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利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全面、广泛地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广大信息宣传工作者进一步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开创信息宣传工作的新局面,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评选2007年度教育信息工作、教育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详见《2007年度全市教育信息工作、教育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教育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重视教育信息工作,积极组织撰写、报送教育信息。无漏报、迟报、瞒报、误报教育信息现象。

2.教育信息工作成绩突出。2007年向市教育局报送教育信息得分在同类单位中名列前茅。

(二)教育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必须是具体从事向市教育局报送教育信息工作的同志,可以是负责同志,也可以是工作人员。具体条件是:

1.政治立场坚定,熟悉党的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

2.掌握教育信息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敏锐的洞察力。

3.热爱教育信息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甘于奉献。

4.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能反映真实情况。

5.在教育信息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2007年向市教育局报送信息不少于20篇。

(三)教育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重视教育宣传工作,单位内部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考核机制,积极组织撰写教育新闻稿件。

2.教育宣传工作成绩突出。2007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相当数量的正面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闻稿件。

(四)教育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必须是具体从事教育宣传工作的同志,可以是负责同志,也可以是工作人员。具体条件是:

1.政治立场坚定,熟悉党的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

2.掌握教育宣传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敏锐的洞察力。

3.热爱教育宣传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甘于奉献。

4.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能反映真实情况。

5.在教育宣传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2007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正面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闻稿件不少于15篇。

三、评选程序

教育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由市教育局直接根据各单位2007年报送信息得分情况评定;教育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教育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教育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根据工作情况申报,填写申报表(其中申报教育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须附2007年发表教育宣传稿件原件),于2008年3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李波。联系电话:  8778565。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选,公布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 (点此下载)

1.2007度年全市教育信息工作、教育宣传工作先

           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

2.2007度年全市教育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3.2007度年全市教育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4.2007度年全市教育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