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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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5/06 1.2w 阅读 512 点赞


日教工委字〔2020〕3号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市直各学校:

现将《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日照市委教育工委

2020年4月27日


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日政字〔2020〕14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推进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培养学生良好文明习惯,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发展理念,强化国民教育基础性作用,着力提高全体师生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让垃圾分类成为师生的自觉行动,为建设美丽日照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含高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下同)。

三、工作目标

(一)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2020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工作要求,扎实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0月底前实现学校内生活垃圾分类硬件设施配套完善,分类投放管理到位,实现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有效衔接,发挥教育系统垃圾分类示范作用。

(二)全面普及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完善学校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培养学生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2020年底实现全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覆盖率100%,师生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100%,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较为完善的学校生态文明教育体系。

四、任务分工

(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全面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1.做好垃圾分类知识进课堂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各学校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编写有关垃圾分类校本教材,每学期至少安排2个课时,并与学科教学内容有机结合。教研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垃圾分类教育教学研究,指导学校不断提升教学质量。(责任单位:基教科、职成教科、市委教育工作办秘书科、学前教育管理中心、教科研中心,各区县,各高校,市直各学校)

2.开展垃圾分类实践教育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与德育课结合,融入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中。组织学生实地参观学习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有害垃圾回收利用技术、可回收资源再利用技术,进行场景式体验,丰富环境科技、生态文明教育形式和内容,提升科普教育质量;组建生态文明实践学生社团或志愿者团队,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基教科、职成教科、市委教育工作办秘书科、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各区县,各高校,市直各学校)

3.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国旗下讲话、班队会、团队课等时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宣讲,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使学生从小养成勤俭节约、垃圾减量、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责任单位:基教科、职成教科、市委教育工作办秘书科、学前教育管理中心、教师函授培训中心,各区县,各高校,市直各学校)

4.开展教师教育培训。组织教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和参观实践,班主任垃圾分类教育培训要实现全覆盖,通过培训使教职员工人人具备垃圾分类知识,提高教职员工环保意识,同时发挥广大教职员工榜样示范作用,带动校园垃圾分类工作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作办秘书科,各区县,各高校,市直各学校)

(二)规范做好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运工作。

1.明确垃圾分类办法。依据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求,在各学校中全面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专业垃圾”五分类办法(详见附件),全面推行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基教科、职成教科、市委教育工作办秘书科、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各区县,各高校,市直各学校)

2.编制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市教育局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专业力量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用于指导全市学校垃圾分类具体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基教科、教科研中心)

3.科学合理配置设施。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在办公室、教室、食堂、校园等场所合理设置足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分类垃圾投放点,做到“数量合理、种类齐全、标识清晰、摆放正确、专桶专用、清洁卫生无破损”,方便师生分类投放,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实际需要。(责任单位:学生资助中心、规划财务科,各区县,各高校,市直各学校)

4.严格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各学校要加强与当地收运体系、回收体系单位的协调沟通,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规范学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运工作。要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确保垃圾分类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学生资助中心,各区县,各高校,市直各学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切实加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管理职能,市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也要相应成立领导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加强指导和督查。要加大经费投入,完善设施设备,及时协调解决学校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学校是开展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完善工作制度,明确管理处室和管理职责,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合力。

(三)密切协同,合力推进。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要积极协调邀请相关部门给予业务指导,对学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给予必要的政策、经费等方面支持。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联络员制度,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要建立完善学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回收处理的工作机制,完善校园垃圾分类管理的收集储运体系。

(四)推广经验,典型带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培育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适时组织召开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交流推广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要通过家校联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向家庭、社区辐射,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

(五)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标准和工作要求,将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督导考评和文明校园创建内容,对成效显著的要给予相应激励,形成推进全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的良好机制,确保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日照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根据《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日照市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专业垃圾进行分类。

1.可回收物(蓝色标志)。是指适宜回收循环和资源化利用的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有害垃圾(红色标志)。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3.厨余垃圾(绿色标志)。是指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生活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鱼虾、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生活垃圾。

4.其他垃圾(黑色标志)。是指除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专业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包括受污染无法再生的纸张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塑料制品、废旧纺织品、废旧陶瓷品、卫生间废纸、难以自然降解的大棒骨、贝壳、一次性餐具等。

5.专业垃圾(橙色标志),也叫产业垃圾。是指建筑(装修)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废弃木材、绿化垃圾、市场(农贸、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专业市场)有机垃圾(其他厨余垃圾)等大宗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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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