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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度教育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6/12/27 8.2k 阅读 196 点赞
 

日教字〔2016〕160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2016年,我市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紧紧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心工作,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推出了一大批高质量的报道,总结宣传推广了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全面树立了日照教育的良好形象,为营造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调动全市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市教育信息宣传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根据《日照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检查评估评优项目的通知》(日教字〔2016〕71号)要求,决定对在2016年度教育信息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分三个组别:各区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含所属学校);市直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备,有专职工作人员,运转高效;有良好的工作机制,上下沟通协调密切,及时高质量完成上级有关信息报送、新闻选题或通联等工作任务;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氛围浓厚,尤其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首页“区县信息”“校园传真”栏目)、官方微信(日照教育发布)和《日照教育》杂志发稿方面名列全市前茅;本级宣传阵地作用发挥良好;工作思路有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教育信息宣传任务。

(二)先进个人。努力做好教育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高,事业心强,态度端正,作风扎实,能够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开展宣传,认真完成市教育局交给的信息宣传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从事教育信息宣传工作2年以上;熟悉本职工作,业务水平高,在教育信息宣传方面成绩突出;年内必须被市教育局门户网站(首页“区县信息”“校园传真”栏目)、官方微信(日照教育发布)和《日照教育》杂志采用至少6篇稿件,否则,一律不得推报。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先进单位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单位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结果直接确定。先进个人由所在单位推荐,市教育局根据各单位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结果,组织进行差额评选。先进个人申报表要于2017年1月6日前报市教育局信息宣传中心。联系电话:8778565。电子信箱:rzjyxc@163.com。

附件:1.教育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教育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日照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