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水利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教育局、农发局:
为持续深入开展全市“林水会战”、“清清河流行动”,倡导全市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到保护水资源、爱护水环境的行动中来,在全市形成人人爱水护水惜水,建设山清水秀美丽日照的良好氛围。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以“林水会战”、“清清河流行动”为主题的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及时间
面向全市中小学生进行征集,征文时间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2月20日。
二、征文内容及作品要求
1、征文内容:所有作品需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主题明确,紧扣“林水会战、清清河流行动”的活动主题,选材巧妙,内容精炼,有创造性,凸显林水会战、清清河流行动的重要意义。
2、作品形式及要求:
(1)诗词歌赋、散文类
1、文字作品可由个人独立或合作完成。
2、作品题材、风格、字数不限,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3、作品要同时提交A4纸打印版和电子版。
4、作品页面设置为:页边距上3.6cm,下3.4cm,左2.8cm,右2.6cm,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符。文章标题字体为方正小标宋二号,正文字体为仿宋三号。
(2)书法、绘画类
1)作品可由个人独立或合作完成。
2)书法作品仅限毛笔书法,书体、格式不限,尺寸长以3尺、4尺或6尺宣纸为宜;书法作品草书、篆书须附释文。
3)绘画作品画种不限,高度、宽度不超过六尺宣纸。
(3)手抄报类
1)作品可由个人独立或合作完成。
2)请统一使用用A3纸(长42厘米,宽29厘米)制作手抄报, 每份报纸上下页边距2厘米,左右页边距1.5厘米,版面布局合理。
3)手抄报必须包含报头、插图和文字等三部分。排版要和谐、美观,富有个性;字迹要求工整、流畅、清晰;插画图样和色彩富有美感,与文稿搭配和谐合理。
4)版面制作均使用手抄文字和手绘插图,版面制作不能有任何粘贴,作品不能为印刷品。
三、展览及评奖事宜
本次活动将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奖和展出。作品评选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对获奖作者由市教育局、市水利局进行奖励。具体奖项按照作品类别设置如下:
1、奖项设置
三类作品拟各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60名、参赛奖若干名,并对获奖作品予以奖励。(按照小学组、中学组分别评奖)
2、作品展览
从获奖作品中遴选部分优秀作品于2017年3月份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期间在市图书馆一楼大厅进行展览,并将部分优秀作品在《日照日报》进行刊发。
3、展览活动结束后,市教育局、水利局组织对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四、名额分配及报送方式
1、东港区100件、莒县100件、岚山区80件、五莲县80件,开发区50件,山海天50件。
2、请以区县教育局为单位统一收集,于2017年3月1日前报送市教育局531房间(联系人:孔庆志,电话:8779798,电子信箱:jyjkqz@163.com)。同时提交征文作品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表要求内容详实,与征集的作品顺序相对应。
五、活动要求
1、各区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学生踊跃投稿,
2、各区县送交的征文作品应按要求制作,并在作品右下角或背面注明参赛作品类别和作者姓名、学校、班级、指导老师、联系方式。
3、作品作者应恪守诚信原则。如发现为非本人原创作品,一律取消奖评资格。
4、征集到的作品除主办单位用于以宣传为目的的发布、展览、出版画册及媒体报道等用途外,不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将不予退还。
5、征集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附件:“林水会战”“清清河流行动”征文作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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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教育局日照市水利局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