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使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暑假,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现就禁止在职教师暑期举办辅导班要求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有关规定
教师暑期有偿办班补课,剥夺了学生自由休息的权利,影响了学生身心健康,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给教师群体和教育系统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各区县、学校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省、市有关禁止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各项规定,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努力形成抵制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舆论氛围。学校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或参与其中有偿授课;严禁在职教师授意所教班级学生参加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在职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介绍生源并从中牟利。
二、明确管理职责,强化监管措施
各区县教育局主要领导、中小学校长是整治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行划块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治理暑期违规办班补课检查督导组,对暑假期间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督导检查。要抓紧召开有关人员会议,严肃纪律,明确要求,保证在职教师不参与假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活动。学校要与每位在职教师签订责任书,重点对象要重点监督,定期检查,要建立学校领导包学科包年级制度,确保每一学科、每一年级都有班子成员负责,明确任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出现问题进行问责。各区县、学校要在网站、宣传栏等显要位置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听记录,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防各类办班补课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严查违规行为,严惩违纪人员
暑假期间,市教育局将成立专项检查组,对中小学教师办班补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群众举报的办班补课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分别视不同情况作出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合格、三年内不予晋级、调整工作岗位等行政处分。同时追究学校领导人的责任。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确保不发生教师暑期有偿办班补课现象。
二〇一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