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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检查评比工作的通知

2011/12/22 1.1w 阅读 59 点赞

日教办字〔2011〕29号

 

局机关各科室: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检查评比工作的通知》(教办厅[2011]10号)。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通知和市教育局领导指示精神,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现就进一步规范针对各区县和市直各学校的检查评比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从严控制检查评比项目,减少一切不必要的检查评比活动。各科室要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就检查评比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凡是没有法规和政策依据、可搞可不搞的检查评比活动一律取消。

二、各科室要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春节前确需开展的检查评比项目进行重新核报,具明依据和安排,于12月27日前送交局办公室(320房间),局办公室汇总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核。从2012年起,凡是检查评比项目和活动,均须于年初申报。

三、经核准的检查评比活动在检查评比过程中不得铺张浪费,可以合并进行的要合并进行;不得要求基层领导层层陪同;不得要求学校悬挂欢迎标语或组织欢迎队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基层摊派或转嫁经费;不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或纪念品。

四、要进一步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等现代化手段,运用日常跟踪评价、电子评价等简便易行的方式,注重发挥学校自查、社会监督、新闻监督的作用,减少层层动员部署和繁琐的工作程序。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