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字〔2013〕79号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社会发展局、日照国际海洋城教育办公室,市直各中小学:
暑假将至,为做好中小学暑期工作,安排好学生假期生活,确保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充实而有意义的暑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2〕56号)精神,现将中小学暑假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安排暑假时间
1.义务教育学校:暑假时间为8周,自7月6日至9月1日,9月2日上课。
2.普通高中学校:暑假时间为7周,自7月11日至8月31日,9月1日报到,9月2日上课。
中学新生军训应纳入社会实践或选修课程,学校不得占用暑假集体组织学生军训。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限,特殊情况须按规定报批。
二、切实做好暑期安全工作
各区县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2010〕87号),充分认识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假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认真做好放假前学生安全教育的各项工作,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手机短信、校园网站和班级QQ群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意外伤害、防火、防盗、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拐骗、防触电、防雷击、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同时教育学生外出须征得家长同意,家长应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要引导学生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居住和活动场所的开窗通风,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养成健康的生活卫生习惯,不暴饮暴食。放假前,各单位要做好安全自查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学校要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改造和修缮工作,尤其要排查寄宿制学校、农村学校、边远山区学校(含幼儿园)的校舍、厕所、围墙以及校园周边建筑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切实做好维护修缮。要加强门卫管理,假期内严禁随意进入校园,对确需进入的,要做好登记。对重点区域和部位,安保人员要加强巡视,确保不出问题。要建立汛期灾害天气预警体系和防灾预案,坚持学校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确保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并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并及时汇报。
三、规范中小学校假期行为
1.严禁利用假期组织集体上课和统一安排自习。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培训班。中小学校不得在假期以领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
2.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要认真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日教字〔2011〕127号)要求,坚持正面引导,不断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要严格管理,强化监督,严肃查处有偿家教行为,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不论何种形式,一经查实,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解除教师聘用合同。
3.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活动。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校长和教师培训。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方针、教育法规政策和课程标准,围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校特色发展、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个性发展等,科学安排校本培训。学校要科学规划教师培训学习活动,注重质量和效益,不得流于形式或过多占用假期时间。
四、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各中小学校要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立足于丰富人生阅历、锻造优良品质、生成个性智慧、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紧紧抓住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这一有利契机,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学雷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中国梦我的梦”、“洒扫应对”、“日行一善”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文明创建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教育效果,全面提升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暑期文明上网,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暑期上网的教育管理,使学生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沉溺网络。要通过推荐精品图书、组织读书比赛、撰写读书报告等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假期读书活动,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丰富假期精神生活。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积极与社区联系,发动社区力量,关爱留守儿童,做好中小学生的假期看护工作,组织社区未成年人公益活动。要本着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开展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服务家乡、服务社会,使广大中小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提高能力,健康成长。
日照市教育局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