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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六批日照市教学能手的通知

2013/03/27 1.2w 阅读 220 点赞


日教字〔2013〕35号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日照国际海洋城纪工委,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市级教学能手群体,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六批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专任教师,学校(幼儿园)教干(校级领导与中层干部须兼课,课时应分别不少于同学科周课时标准时数的三分之一和二分之一),区县学科教研员。

已被评选命名为日照名师、学科带头人、市级教学能手的不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按《现任教学能手考核认定办法》(见附件2)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市教育局重新颁发证书。

二、评选条件

参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近五年年度考核中,均为称职及以上。

2.对所教学科具有较坚实、系统的基础理论和文化专业知识,能胜任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突出。

3.具备小学一级教师或中学一级教师(讲师)资格,年龄在45 周岁以下,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5 年以上,并具备所任教学段规定的学历要求。

4.教学基本功达标,普通话达到岗位要求的等级。

5.符合以上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受到区(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2)执教过区(县)级及以上公开课、观摩课,或在区(县)级及以上讲课比赛、学科基本功比赛和优质课评选中获一等奖以上。

(3)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研能力,能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担任过市以上教改实验执教教师。

(4)任现职以来,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过教学论文,或在市级以上教研活动介绍过经验或进行过学术交流(以证书为准)。县区教研员必须有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论文。

(5)被评为区(县)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县以上劳动模范、拔尖人才。

(6)已被命名为市级教学新秀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7)在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优秀辅导教师或个人二等奖以上。

三、评选名额及办法

1.本次共评选第六批教学能手160名,其中普通中小学133名,职教(含师范)15名,幼教12名。各单位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2.市教育局成立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基教、职教、幼教三个评委会,具体负责各系统的评选工作。评委会办公室分别设在市教育科研中心和托幼办公室。

3.评选采用教师个人申报,逐级选拔的程序进行,即市级教学能手必须通过学校(乡镇)、区县、市逐级评选产生。

4.各级教学能手的推荐工作应本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实行差额评选。评选采用考评与现场听课相结合的方式,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日常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听课主要考察教师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水平等,评选均实行量化计分办法进行。

四、评选安排

各(区)县、学校要认真搞好初评和推荐工作,并于4 月30 日前将参评教师推荐材料按类分别报送相关评委会办公室。

参评教师应呈报的材料包括:《日照市教学能手申报表》(打印表和电子稿各1份)(见附件3);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区县、市直学校呈报参评教师汇总表(打印表和电子稿各1份)。参评教师汇总表发至:rzjysh@163.com。

五、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直各学校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各级评委会要将评选条件、程序、结果张榜公布,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整个评选活动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对在评选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通报批评,并取消参评资格。

各区县可根据本通知精神按分配数额的三倍评选认定区(县)级教学能手。

附件:1.《第六批教学能手推荐候选人分配表》

2.《现任教学能手考核办法》

3.《日照市教学能手申报表》

4.《日照市教学能手任期届满考核表》

5.《日照市教学能手参评人员情况汇总表》

6.《日照市教学能手考核情况汇总表》

7.《日照市超龄教学能手汇总表》

8.《日照市教学能手考核不合格人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下载链接:http://www.rzjy.gov.cn/showNews.do?id=28637)

日照市教育局

2013 年3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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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