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5〕18号文件做好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94号)的精神,日照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开展了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和评审工作,并根据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定办法,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区县推荐申报的74个项目进行了论证审议,提出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共29项,其中新入选项目16项、扩展项目13项。现将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异议受理单位:市文广新局文化科,8781345。
特此公告。
附件:
日照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专家论证推荐项目.doc
日照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