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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8/08/29 2.8k 阅读 80 点赞

日教字〔2018〕107号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教育局: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8〕19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层层部署

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对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尽快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所小学和小学一年级所有学科教师。教师要严格落实小学一年级 “零起点”教学要求,严禁 “超前教学”、“超纲教学”。

二、明确节点,广泛宣传

各区县要在落实省有关要求的基础上,于9月10日前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承诺书(扫描件)、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市教育局汇总后统一报省教育厅网站公布。各小学要于9月10日前公开一年级本学期教学计划,同时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到每一位家长,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加强督导,确保落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部门要加强对“零起点”教学工作的检查与指导,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区县、学校落实情况要与教育质量评价、校长职级制考核、文明校园评选和教师评先树优挂钩,促进学校将各级要求落到实处。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的通知

日照市教育局

 2018年8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