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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日照教育大事记收录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6/10/17 3.8k 阅读 237 点赞
 

日教便字〔2016〕178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日照教育大事记是按照时间顺序记载我市教育系统重要事件的历史记录,具有存史、资政的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做好日照教育大事记(以下简称大事记)的编纂工作,全面了解、记载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情况、主要业绩,确保大事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事记的收集范围。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和局机关各科室要结合工作情况,重点收集以下事项:1.召开的重要会议;2.市教育局领导的重要活动;3.中央、省、市领导到我市教育系统的活动;4.重要政策的颁布和实施;5.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及取得的成果或经验;6.反映时代特征的新人新事和模范人物;7.重大工程的开工、竣工;8.我市教育系统与国内外重要友好往来;9.其他对全市教育工作有重大影响的大事。以上所有内容必须符合《保密法》要求,凡属涉密内容的,不得编入报送。

二、大事记采用简述的方法,按时间顺序,客观地反映主要事实、人物、时间(年、月、日)和地点等内容,如实记载。每事一条,每条一记,文字力求简洁、内容完整,每条字数一般不超过200字。

三、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和局机关各科室应建立大事记载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大事记编报工作,不得缺报、漏报、误报、迟报。大事记按月收录编写,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和局机关各科室要认真做好记录,于每月最后一天(遇节假日顺延)将本月大事记报送市教育局信息宣传中心。2016年1-9月的大事记,请于10月14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信息宣传中心负责整理、遴选,收录入日照教育大事记。

电子信箱:rzjyxc@163.com,联系电话:8779700。

2016年10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